1、負責公司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等工作規劃、計劃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對各單位上述工作進行指導、檢查、監督和考核。
2、負責公司HSE管理體系的建立、實施和持續改進,組織HSE管理體系審核、評審和認證;負責危險化學品企業安全標準化工作。
3、負責組織開展危害因素辨識和風險評價以及環境因素識別評價工作,監督各單位風險控制措施及環境因素控制措施制定和落實情況。
4、負責組織隱患項目的排查、立項、實施監督等管理工作;
5、負責重大危險源評估、備案、監督管理工作。
6、負責公司勞動保護、廠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7、負責外來檢維修、施工隊伍安全環保資質審查及合同中安全環保條款的審查和執行監督;負責外委處置、綜合利用危險廢物單位的資質審查及協調管理工作。
8、負責組織日常各類安全檢查、審核,并對存在問題整改情況進行跟蹤落實。
9、負責對檢維修施工作業情況及其他存在風險作業過程的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10、負責新、改、擴建等建設項目的安全、環保、職業衛生和消防“三同時”管理工作;負責在役裝置安全、職業衛生、環保等評價工作。
11、負責安全、環保、職業衛生、消防等方面的宣傳教育工作。
12、負責制定公司環保和職業衛生年度監測計劃和考核指標;負責對監測數據進行統計、分析、上報,對監測計劃和考核指標的完成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13、負責組織或參與公司人身傷害、火災、爆炸、中毒、廠內交通和環境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各類安全事故的統計、匯總。
14、負責公司安全、環保、消防、職業衛生、危險化學品登記等相關證照的辦理工作。 |